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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在安徽考察时,习近平总书记给出重要方法论:“工作中要善于抓‘两头’,一头抓具有重要影响的科技领军企业,支持其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;另一头抓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,帮助其逐步发展壮大,形成‘乔木’参天、‘灌木’茁壮、‘苗木’葱郁的创新生态。”
因此在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的同时,应该同步适度推进税制改革,适度降低名义税率,让企业实际税负维持在一个合理水平,同时国家财政收入也并不会由此减少,进而实现良性循环。
二是全面加强改革系统集成。充分把握立与破、内与外、树木与森林三对关系,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,放大改革综合效应。深化落实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,制订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,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。加强内外资准入政策协同衔接,破除区域行政壁垒,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、长江经济带发展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支撑。
吴清称,证监会将用好用足现有制度,积极研究、不断完善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和产品服务体系,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。具体包括:加快健全专门针对科技企业的支持机制;大力度培育长期资本、耐心资本;加大支持科创的金融产品服务供给等。
从2月的五部门座谈会到3月全国两会,民营企业家们提出了相似的诉求——“科研企业期待更精准的金融政策打通融资堵点”“民企权益融资需放宽限额”“养殖户亟待无还本续贷等支持”……构建更精准、灵活的融资体系是他们的共同期盼。
四是机制“成法”,形成制度红利。制度具有可预期性和稳定性,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、国土空间法定规划等提供了典型实践。我们将在长三角探索更多富有含金量的制度创新成果。深耕示范区制度创新“试验田”,持续推出务实有效的制度成果。加快长三角面上协同立法,围绕科技创新协同发展、政务服务“一网通办”、饮用水水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区域立法探索。
在交流会企业家代表发言环节,受邀与会的各位企业家围绕科技创新、人才培养、产业协同等核心议题,结合自身的创业历程和企业实际情况,为厦门个私企业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建议。
习近平指出,建设教育强国、科技强国、人才强国,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,广泛凝聚人心、凝聚共识、凝聚智慧、凝聚力量,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高质量发展。广大民盟、民进成员和教育界人士要发挥自身优势,更好支持参与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和发展的实践,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贡献智慧和力量。